荆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 2019-10-25 08:10 | 字号:       | 分享: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战略决策,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已经实行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的基础上,从明年开始在长江流域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

    今天,我们请来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智峰,市水产局局长黄服亮,为大家介绍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有关提问。

    下面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智峰为我们介绍一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实施背景和具体政策。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智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感谢新闻媒体的朋友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就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介绍。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长江流域以20%的国土面积,养育了全国40%多的人口,创造了全国40%多的经济总量,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长江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习近平总书记去年4月在武汉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长江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依然严重,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前提是坚持生态优先,要逐步解决长江生态环境透支问题。今年1月,总书记就长江禁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妥善解决禁捕后渔民的生计。韩正、胡春华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作出批示,强调长江禁捕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必然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长江禁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可以说,长江禁捕在历史上、世界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创举,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按照总书记的指示和中央的部署,禁捕十年,情况必定大变。

    今年1月,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制定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2019年完成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退捕工作,今后全面禁止在保护区内实施生产性捕捞;2020年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渔民退捕工作,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合理期限的常年禁捕,并根据资源环境恢复情况另行制定保护管理政策;通江湖泊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实行差别管理、一湖一策,特定资源的利用实行专项管理;其他水域由有关地方政府制定管理措施。

    今年6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对全省禁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全省83个保护区退捕渔民渔船上岸及转产转业安置工作,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前完成我省长江、汉江干流渔民退捕,落实常年性禁捕,确保‘禁得了、稳得住、保民生、不反弹’。

    我市水域面积531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4,境内长江段483公里,接近全省长江干线长度一半,孕育有水生生物385种,其中鱼类82种,是全国重要的淡水生物种质资源库之一。近几十年来,由于长江水利、水电、交通等工程建设、非法电捕、过度捕捞及环境污染的恶化,长江中的“四大家鱼”鱼苗数量急剧下降,原有的特有水生物种也在消失。

    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从2002年-2015年,我市长江水域实行4-6月份的禁渔期制度,2016年至今,我市长江水域实行3-6月份的禁渔期制度。长江荆州段禁渔范围上起松滋车阳河,下至洪湖新滩口,贯穿全市八个县(市、区),45个乡镇,禁渔范围除长江干流外,还包含松滋河、藕池河、虎渡河、调弦河、内荆河等一级通江支流和洪湖大湖、洈水水库等水域。十几年来,我们扎实开展长江禁渔工作,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强化措施、落实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达到了“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渔民有保障”的禁渔目标。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是国家为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而实施的更为严格的保护措施。今年9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荆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我市禁捕的工作目标:一是2019年底,完成我市22个保护区2753艘退捕渔船、5506名退捕渔民上岸及转产转业安置工作,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生产性捕捞;二是2020年底,完成我市长江干流483公里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795艘渔船、1590名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的禁捕,禁捕结束后的管理届时根据国家规定执行;三是市内长江流域其他重要水域,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禁渔期、禁渔区的,继续按原要求执行,需新设禁渔期、禁渔区的,由水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实施。

    我市共有2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列入国家、省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名录范围。根据2017年中央1号文件“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的决策部署,2018年7月10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的通告》,自2018年7月15日起,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庙湖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洈水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2018年10月31日,我市22个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

    今年10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就长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进行研究,市长崔永辉要求相关部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禁捕工作取得实效。现在,我们成立了荆州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渔民渔船调查摸底、补助对象资格核实、禁捕安排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并按规定做好审核拨付等工作;人社部门牵头负责退捕渔民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政策落实。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22个保护区退捕渔民渔船上岸及转产转业安置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除保护区以外)渔民退捕工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陆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举手提问。

    湖北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我们注意到,保护区和保护区以外的重点水域禁捕制度有区别,请具体解释一下。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智峰:

    两者的区别,一个是永久,一个是暂定十年。具体来说:

    我国各级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珍稀濒危野生物种和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各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重要经济物种及其重要的栖息地生境,这些保护区是长江水生生物赖以生存和稳定繁衍的根据地和大本营。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保护区内本来就不应该有影响保护区功能的人类开发活动,只是我国划定保护区的时候,没有对原有捕捞渔民进行补偿清退,捕捞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禁止。此次,国家通过补偿制度引导渔民退补后,保护区可以达到应有的保护状态,而且今后将永久全面禁捕。

    在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实行的是保护恢复与可持续利用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渔业资源是典型的可再生资源,根据专家的测算,长江鱼类繁殖周期大约是3年左右,如果实施10年禁捕,多数的鱼类可以完成三个世代的繁殖周期,从而实现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多倍增加,从根本上遏制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的趋势。因此,国家决定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水域,暂定实行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禁捕期结束,渔业资源有效恢复后,再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的政策,通过合理的管理制度,使渔业资源成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桥梁和纽带。

    湖北日报记者提问:

    日前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的方案已经发布,这是一项养护长江生物资源的必要的制度措施,同时这也是一项涉及沿江数万渔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安排。请问在推进长江禁捕的工作中,如何保障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水产局局长黄服亮:

    为了进一步保障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市禁捕方案中明确要求把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渔民利益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各地因地施策,制定渔船回购、捕捞权收回和渔民过渡性生活补贴等方案,切实保障退捕渔民基本生活,积极引导渔民转产转业。

    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来解决,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绩效导向、分类施策的理念,采取资金补助、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支持、社会保障等多种措施。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性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的禁捕工作给予适当的支持。首先,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统筹用于回收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以及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其次,各地可以争取中央财政在禁捕期间安排的过渡期补助资金,统筹用于禁捕宣传动员、提前退捕奖励、加强渔政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与禁捕直接相关的工作;第三,各级农业农村、财政、人社、水利、住建等部门要积极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用于统筹推进全市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态环保工作。在此基础上,由人社部门牵头系统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政策的落实。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渔民生计放在禁捕工作的首要位置。2015年,监利县自筹资金750万,用于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禁捕,回购捕捞船只206条,网具3000余米。2018年,洪湖市自筹资金64.25万元,为洪湖市渔政主管部门管辖的保护区257户渔民发放了5个月困难生活补助。今年,保护区禁捕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安排我市1.3251亿元,其中洪湖市5886万元,监利县4317万元,石首市2492万元,纪南文旅区556万元。目前,沙市区已提前3个月完成长湖渔船拆解工作,涉及747条渔船拆解及残骸清运。洪湖市、监利县、石首市正在制定相关方案。

    江汉商报记者提问:

    请问后续还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来保障我市长江水域重点水域禁渔制度落到实处?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智峰:

    要确保禁捕效果,必须强化重点工作环节: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扩大禁捕工作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的人知道关注并参与到渔业资源保护上来。这是保障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举措。全市各地将广泛宣讲禁捕政策,深入禁捕一线做好渔民思想引导工作,最大限度争取渔民理解支持,调动渔民退捕转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在这里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强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进一步营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细化保护区设置标识,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其目的既是禁捕工作的宣传警示,同时也是欢迎社会共同监督。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渔政执法机构与公安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禁捕区域内违法捕捞行为,重点打击电、毒、炸鱼行为,坚决清理整治密眼网、迷魂阵、深水网等违法违规渔具,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确保禁捕效果。谢谢!

    主持人:

    保护长江,保护我们的母亲河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通过完善保护修复措施,全面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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