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召开2023年下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信息来源: 荆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发布时间: 2023-08-30 15:02 | 字号:       | 分享:

8月25日下午,荆州市召开2023年下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水利和湖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市、区)功能区河湖长制工作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第7号省河湖长令和《湖北省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实施方案》,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并就下半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行强调。

会议认为,从前期下基层调研了解的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克服“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夯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环保和河湖长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洪湖市水葫芦水花生清理和拦漂清漂、监利市长江外滩西洲砖窑厂整体拆除和白螺镇长江汽渡码头民房拆迁“四乱”清理、江陵县河湖健康评价,以及河湖长制新闻宣传等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更加明显。贯彻落实第7号省河湖长令(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幸福河湖守护短视频制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水土保持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会议强调,从了解掌握的情况看,对比往年,今年河湖长制考核内容会更多、范围会更广、难度会更大。各县(市、区)要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认真对照省、市两级年初下发的河湖长制有关文件,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以问题为导向,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固底板、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贯彻落实第7号省河湖长令(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需要政府调整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要积极争取,确保重点工作经费保障足额到位。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升站位。河湖长制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要工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经党中央正式批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河湖长制考核是省委对市(州)党委、政府政绩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市、区)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自觉把能否抓好河湖长制工作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

二是要强化攻坚克难。该市河湖长制工作连续2年在全省排名靠后,各县(市、区)不能因此而产生懈怠情绪、畏难思想。要多方积极争取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谋划好项目,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创建、河湖“清四乱”、河湖健康评价、河湖水质改善提升等重点工作。

三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当前该市治水工作谋划的项目多,参与的部门多。各县(市、区)要精心谋划,努力做好结合文章,将幸福河湖创建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流域综合治理、小流域治理试点、洪湖流域水质改善提升3年攻坚行动、山水项目、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多方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幸福河湖的获得感。

四是要端正工作态度。不要“平时不争评时争”,要“评时不争平时争”,把各项工作落在平时,抓在平常,把争先进位落实到一个个困难和问题的解决中。

会上,县(市、区)、功能区河湖长制工作分管负责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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