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三种机制”保障河湖长制工作“开门红”

信息来源: 荆州市洪湖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发布时间: 2024-01-04 11:45 | 字号:       | 分享:

1月2日,在健全市、镇、村三级联动的“河湖长制”体系的基础上,洪湖市813名河湖长以《洪湖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和《洪湖市关于综合整治河湖建设水文明示范市的意见》为指导,以“三种机制”为抓手,对市镇村纳入河湖长制体系的1356条河湖沟渠开展全面拉网式巡查,确保今年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开门红”。

一、督办通报机制

洪湖市三级河湖长在巡查中对湖北省、荆州市交办、群众举报、暗访发现等各类涉河湖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同时洪湖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第一时间下达提醒函、督办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河湖长制双月通报形式向全市通报,并及时报送洪湖市第一河湖长、总河湖长及市级河湖长,使督办通报形成一种机制,充分发挥督办通报的督察作用。

二、考核激励机制

洪湖市按照《洪湖市河湖长制工作验收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及百分制评分标准,对全市各乡镇区办河湖长制工作实行每双月一考核和年终评比结账。同时,相关部门按一定标准,对乡镇进行考核奖补。洪湖市三级河湖长在巡查中严格按照《洪湖市河湖长制工作验收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百分制逐条河渠和逐个湖泊打分,对打分排名靠前的进行适当奖励,并列出清单,督办整改。

三、长效管护机制

洪湖市三级河湖长在巡查中对全市5253公里河渠按属地管理原则,以镇、村为主体,采取与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签订管护协议、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落实日常管护。全市1356条河湖沟渠做到常年有人问、有人管,河通渠畅湖净,为农渔业生产提供良好水源。

目前,洪湖市河湖长制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成效。洪湖大湖围网养殖全部拆除、退垸还湖全部完成、长江岸线固体废物全部拆除清理、非法码头全部关闭、人工种养全部退出、岸线全部复绿、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全面清理、水花生、水葫芦实现动态清零。全市河湖水质明显好转,河湖环境持续改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洪湖之美的画卷已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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