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保护!湖北重磅发布!

信息来源: 荆州市河湖长|发布时间: 2024-01-19 14:22 | 字号:       | 分享: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湖北人对水的亲近与生俱来,湖北对湖泊的保护更是刻在DNA里。

(武汉东湖)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月16日湖北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意见》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如何实施湖泊综合治理?

一是强化湖泊岸线治理。补齐湖泊防洪治涝工程短板,对长湖、斧头湖等重点湖泊堤防开展加高加固达标建设,加强四湖片区、梁子湖流域、斧头湖流域等重点易涝区域外排能力建设;加强湖泊形态保护,有效保障湖泊形态稳定。

二是加强湖泊截污控污。开展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入湖排污口“一口一档”,实行“一口一策”分类管理。加快城市湖泊污染治理,推进农村湖泊面源污染治理。开展重点湖泊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水系为脉络,探索“流域+”产业发展模式。

三是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实施湖泊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加强洪湖、梁子湖等重要湖泊湿地的保护与修复,稳步恢复湖泊生态功能。开展湖泊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控制入湖面源污染,共同缔造生态湖泊、和美乡村。

四是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按照“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结合湖泊水系分布,以长湖、洪湖、斧头湖等重要湖泊为结点,加快实施四湖、荆南四河、鄂东五河、鄂东南和汉江下游等五个片区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构建“互连互通、活水通畅、联调联控”的河湖连通格局,增强湖泊水体流动性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开展出入湖河渠整治。

五是开展数字湖泊建设。开展湖泊水质分级监测管理,强化水生态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和信息公开;加强重要湖泊水情、雨情、工情监测等信息采集,提升湖泊监测覆盖率和水平;围绕湖泊水域岸线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开展智能应用建设,提高重点湖泊智慧化管理水平。

(武汉沉湖湿地)

湖北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省级编制6个跨市州重点湖泊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督导市州编制实施重点湖泊水污染防治规划或达标方案。

二是全面开展入湖排口排查整治。加强省控重点湖泊入湖排污口“查、测、溯、治”,共排查入湖排口2841个,分类推进整治。

三是开展重点湖泊专项治理。将洪湖、梁子湖、斧头湖列入省级生态环境科研课题持续开展研究。制定推进洪湖、梁子湖、斧头湖水质不达标问题整改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八项重点任务落实,组建指导帮扶团队,“一对一”盯质量、查问题、督落实。开展洪湖、梁子湖、斧头湖流域专项监测,加强入湖支流、港渠、涵闸水质监测。开展区域交叉执法,严格监管湖泊流域内排污单位。

四是织密水环境监测网络。指导地方完善市控重点湖泊监测点位,规范水质监测管理。对洪湖、梁子湖、长湖、斧头湖、东湖等16个湖泊开展水生态监测试点。

五是推进生态修复。推进武汉、荆州、鄂州、黄冈、咸宁等地湖泊“以草净水”治理试点,指导实施崇湖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一体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六是加强水质考核约束。会同省河湖长办、湖泊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地方、各级河湖长办通报重点湖泊水质,压实湖泊保护主体责任。

(鄂州梁子湖)

如何推进湖泊综合治理?

一是规划先行,完善顶层设计。编制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林业实施方案》,编制出台《湖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等,健全湿地保护规划体系,推动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力争到2025年,全省湿地保有量持续稳定,修复退化湿地10万亩以上,新增国家(国际)重要湿地3-5处,完成小微湿地示范建设30处以上。

二是凝聚合力,构建共管格局。深入实施《湿地保护法》,持续推进《湿地保护法》学习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园区、进网络“六进”活动,建立湿地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形成了国家(国际)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三级管理格局。建立省级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湿地保护重点工作。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一体发力的湿地保护管理格局。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履职尽责。

三是系统修复,守牢安全底线。围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试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湿地生态功能。指导编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谋划长江中游湖泊群湿地等一批湿地修复系列工程,定期开展湿地动态监测,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四是有序利用,增进惠民福祉。聚焦“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目标,把湿地保护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相衔接,持续打造一批湿地“打卡点”,促进湿地成为全民共享的绿色空间。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发展湿地生态种养、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推动湿地周边地区绿色协调发展。

五是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持续开展《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世界湿地日”“全国生态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系列主题活动,营造保护湿地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体验感和获得感,引导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到湿地保护和利用中来。

(荆州洪湖)

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一是补齐湖泊防洪工程短板。推进湖泊堤防加固1570公里,加快实施易涝区域外排能力建设,完善湖区治涝体系,新增外排能力1680立方米每秒。

二是加强湖泊形态保护。城市湖泊及有条件的农村湖泊结合环湖公路、绿道建设固堤护岸;无堤防的农村湖泊加强勘界立桩工作,加密保护区界桩设置。有序实施退垸(田、渔)还湖(湿),逐步恢复湖泊水域面积、天然形态,全省湖泊常水位对应水面面积不低于2707平方公里。

三是实施湖泊涵水清源工程。开展湖泊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湖泊采取综合绿化等措施,水土流失敏感脆弱的湖泊采取封育保护、保护性耕作等措施。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共同缔造生态湖泊、和美乡村。

四是推进湖泊水网建设。结合现代水网建设,实施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改善江湖关系。同时结合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开展出入湖河渠疏浚,畅通出入湖通道。

五是加强湖泊岸线监控。充分利用遥感卫星、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信息化手段,实现755个湖泊岸线动态监测监管。推进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文站点建设,加强重要湖泊水情、雨情、工情监测等信息采集,提升湖泊监测覆盖率和水平,为全省湖泊管理、保护与预警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六是建设湖泊信息管理系统。围绕湖泊水域岸线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开展智能应用建设,加强与防汛会商系统、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等省级涉湖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交换,完善湖泊保护和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重点湖泊智慧化管理水平。

通过治理,近期(2026年)实现湖泊岸线稳固、形态稳定、面积不萎缩,省控湖泊入湖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质稳中有升。远期(2035年)实现湖泊功能全面提升、水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本达到安全、健康、智慧、灵秀湖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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